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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审议通过了《芦溪富民村镇银行2021年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本次出席董事5名,本行的监事列席了会议。
三、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董事长糜华、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狮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 江西芦溪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芦溪富民村镇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糜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凌云大道南路6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凌云大道南路69号
邮政编码:337200
电 话:0799-7588599
传 真:0799-7588599
三、注册资本:5075万元
四、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五、经营范围: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从事同业拆借;
(六)从事银行卡业务;
(七)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八)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九)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
(一)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资产: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249,136,415.13 | 64,496,640.19 |
存放联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82,395,055.43 | 87,889,066.30 |
拆出资金 | ||
贵金属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 ||
应收利息 | 2,233,885.22 | |
其他应收款 | 666,425.11 | 6,943,313.30 |
持有待售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865,345,190.62 | 714,640,550.71 |
金融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30,239.39 | 3,729,056.25 |
在建工程 | ||
使用权资产 | 2,614,139.67 | |
无形资产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43,980.29 | 1,452,426.97 |
抵债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40,676.22 | 2,758,367.47 |
其他资产 | 52,201.73 | |
资产总计 | 1,207,924,323.59 | 884,143,306.4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负债: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59,320,703.89 | 113,350,300.00 |
联行存放款项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231.05 | 234.86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 | 1,061,211,806.58 | 698,774,150.36 |
应付职工薪酬 | 4,587,042.09 | 2,584,395.95 |
应交税费 | 403,782.66 | 3,406,197.68 |
应付利息 | 2,167,553.81 | |
其他应付款 | 970,371.24 | 802,155.45 |
持有待售负债 | ||
租赁负债 | 2,465,400.85 | |
预计负债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 128,694.74 | 116,216.28 |
负债合计 | 1,129,088,033.10 | 821,201,204.3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750,000.00 | 5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盈余公积 | 1,694,153.75 | 850,788.87 |
一般风险准备 | 1,694,153.75 | 850,788.87 |
未分配利润 | 24,697,982.99 | 11,240,524.2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8,836,290.49 | 62,942,102.0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07,924,323.59 | 884,143,306.41 |
(二)2021年度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一、营业总收入 | 50,561,629.65 | 37,631,054.62 | |||
(一)利息净收入 | 42,369,545.24 | 32,102,714.02 | |||
利息收入 | 76,717,458.49 | 52,876,266.30 | |||
利息支出 | 34,347,913.25 | 20,773,552.28 | |||
(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220,425.47 | -392,977.98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41,451.69 | 22,046.93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261,877.16 | 415,024.91 | |||
(三)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四)其他收益 | 9,407,212.92 | 5,915,775.27 | |||
(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六)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七)其他业务收入 | 5,296.96 | 5,543.31 | |||
(八)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总支出 | 26,170,342.03 | 24,164,884.36 | |||
(一)税金及附加 | 103,145.53 | 51,671.29 | |||
(二)业务及管理费 | 20,727,093.77 | 17,586,005.29 | |||
(三)信用减值损失 | 5,340,102.73 | ||||
(四)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6,527,207.78 | ||||
(五)其他业务成本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391,287.62 | 13,466,170.2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7,610.00 | 7,978.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00,210.3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418,897.62 | 11,373,937.92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减:所得税费用 | 5,645,191.50 | 2,940,289.1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73,706.12 | 8,433,648.7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73,706.12 | 8,433,648.7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 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 其他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773,706.12 | 8,433,648.7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三)2021年现金流量表(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359,639,445.07 | 291,011,834.79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54,060,610.00 | 75,350,300.00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76,378,568.36 | 52,031,674.95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20,814.13 | 353,309.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1,578,217.56 | 418,747,119.0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153,621,693.46 | 278,409,413.90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45,544,896.81 | 33,906,889.65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34,887,140.64 | 20,767,852.63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727,273.26 | 10,663,253.2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28,553.46 | 3,168,961.7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41,049.09 | 7,064,143.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4,568,508.54 | 353,980,514.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009,709.02 | 64,766,604.8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0,444.67 | 3,980,611.8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0,444.67 | 3,980,611.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444.67 | -3,980,611.8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29,197.0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 | 4,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29,197.09 | 4,000,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9,197.09 | -4,000,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150,067.26 | 56,785,992.9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094,334.56 | 34,308,341.5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4,244,401.82 | 91,094,334.56 |
二、会计报表附注
无
第四节 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类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投资金额 | 比例(%) | 投资金额 | 比例(%) |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390,000.00 | 52.00 | 26,000,000.00 | 52.00 |
王定敏 | 5,075,000.00 | 10.00 | 5,000,000.00 | 10.00 |
王 前 | 2,537,500.00 | 5.00 | 2,500,000.00 | 5.00 |
章笑一 | 1,015,000.00 | 2.00 | 1,000,000.00 | 2.00 |
陈国美 | 1,015,000.00 | 2.00 | 1,000,000.00 | 2.00 |
项琴飞 | 1,015,000.00 | 2.00 | 1,000,000.00 | 2.00 |
张维钗 | 1,015,000.00 | 2.00 | 1,000,000.00 | 2.00 |
林周道 | 1,015,000.00 | 2.00 | ||
项卫良 | 1,015,000.00 | 2.00 | 1,000,000.00 | 2.00 |
张真清 | 1,015,000.00 | 2.00 | 1,000,000.00 | 2.00 |
合计 | 41,107,500.00 | 81.00 | 39,500,000.00 | 79.00 |
第五节 风险和内控情况
2021年,本行加强风险内控管理,保持了稳健运行。各项指标如下表:
序号 | 单项指标 | 好银行标准 | 最低标准 | 本行比例 |
1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9% | ≥7.5% | 10.38% |
2 | 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10.2% | ≥8.5% | 10.38% |
3 | 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12.6% | ≥10.5% | 11.52% |
4 | 不良贷款率 | ≤3% | ≤5% | 0.35% |
5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15% | ≤15% | 2.77% |
6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10% | ≤10% | 2.77% |
7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 ≥120% | ≥100% | 100.21% |
8 | 拨备覆盖率 | ≥225% | ≥150% | 717.38% |
9 | 本外币合计流动性比例 | ≥35% | ≥25% | 31.18% |
第六节 资本管理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本行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向董事会负责,本行风险合规部具体负责实施资本管理。本行年初制定了2021年资本实施计划,对加权风险资产采取限额管理,根据业务条线制定限额控制额度,以确保本行2021年分层预警监管指标达到目标值要求。
截至2021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0.8237亿元,一级资本净额0.8237亿元,资本净额0.9141亿元,信用风险加权资产7.3247亿元,市场风险加权资产0万元,操作风险加权资产0.6027亿元。风险加权资产合计7.9274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39%,一级资本充足率10.38%,资本充足率11.53%。
第七节 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遵照相关文件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能够据此召开定期会议和不定期的临时会议。、
一、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截至2021年末,我行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
(二)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情况
截至2021年末,我行第二届董事、监事成员如下: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糜华、欧阳新萍、王定敏、王前、张真清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邓莉萍、张达东、项琴飞
二、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人员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长为糜华。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共审议通过《芦溪富民村镇银行2020年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芦溪富民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等32项议案。
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3个专门委员会。
本行的董事会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激励、监督并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董事都能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规、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构成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3名,监事长为邓莉萍。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在监事会会议上,监事们认真审议并通过议案,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监事会履行了法律及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另外,监事能持续地了解和关注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对本行事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来源、结构和兼职情况
本行董事共5名,其中:董事长为糜华,董事分别为欧阳新萍(芦溪富民村镇银行行长)、王定敏(芦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行股东)、王前(新疆万瑞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行股东)、张真清(温州市商务局退休员工,本行股东)。
本行监事共3名,其中:监事长、职工监事为邓莉萍(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退休员工),非职工监事张达东(江西千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行股东),非职工监事项琴飞(鸿福珠宝董事长,本行股东)。
董事、监事履职评价
所有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所有监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五、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3名,董事长1名,行长1名,副行长1名。
(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行高级管理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坚持“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方针,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清收不良贷款,进一步巩固了各项经营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六、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已设立了综合管理部、风险合规部、财会科技部、业务管理部共4个职能部室,设置了营业部和宣风支行营业机构。本行上述职能部门基本上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七、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上存主发起行资金14.13亿元,本行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情况。
八、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与出售资产事项。
九、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总体评价
本行已初步建立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治理结构和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具有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八节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一、市场定位情况
本行紧紧围绕“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发展思路,坚持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以整村建档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工作。
二、 支农支小贷款发放情况
截至2021年末,各项贷款余额8.86亿元,比年初增加1.53亿元;贷款户数6569户,比年初增加1209户。贷款业务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末,新拓展客户数2305户,新拓展客户贷款余额2.59亿元,存量客户增额0.83亿元;退出贷款客户1102户,退出金额1.33亿元。
单户30万以下的贷款6193户,比年初增加1156户;余额6.13亿元,比年初增加1.35亿元;单户10万以下的贷款4478户,比年初增加716户,余额2.58亿元,比年初增加0.4亿元。
第九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
本行制定了《芦溪富民村镇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董事长为组长,行长、副行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统筹部署、组织协调全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关系,促进金融协调发展。
二、上年度投诉处理
截至2021年末,我行暂未收到重大投诉。
第十节 薪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薪酬预算经董事会审批同意后执行,制定了2021年度芦溪富民村镇银行绩效薪酬相关考核办法,本行以经济效益指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社会责任指标为绩效考核内容,年初由董事会向经营管理层下达经营目标计划,经营管理层将经营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并与所辖网点与部门确认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实施薪酬与经营目标挂钩,层层考核,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本行实现稳健和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员工进行了年度履职考核,并按照薪酬管理办法和绩效薪酬考核办法考核兑现薪酬。同时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和《村镇银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修订)》中关于村镇银行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工资延期支付的要求,本行高管人员中董事长和行长绩效考核薪酬按照应发绩效工资的50%比例延期支付,其他高管按照应发绩效工资的40%比例延期支付。2021年度支付职工薪酬总额1473.4万元,其中本行领导班子薪酬总额为198.34万元。
第十一节 年度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期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注册资本由5000万增至5075万。
二、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转让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徐盛家向陈群等人转让其持有股权50万股,股东陈琦向罗狮等人转让其持有股权50万股,吴成香向林周道转让其持有的股权100万股,股东王加耀向朱海明等人转让其持有的50.75万股。
三、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王前将其所持有的的122.5万股权在安源富民村镇银行进行质押,质押期2021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
四、报告期内股东名称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股东名称变更情况。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芦溪富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坚定“做小、做广、做精”的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案件。
三、报告期内,无重大托管、承诺的情况;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各项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四、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长及董事、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五、本行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三节 信息披露途径
一、本报告备置地点:本行总部
二、本报告在芦溪富民村镇银行网站上予以披露;
三、本报告登载互联网络。网址:http://www.lxfmbank.com。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